聂昭洪

台州看守所律师会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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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侦查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?

来源:台州看守所律师会见 网址:http://www.zxlawer.com/ 时间:2021-12-29 09:12:30

  虽然我国侦察机关是公安机关,但我国检察机关也有补充侦查的权力,分为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庭审阶段的补充侦查。那么,补充侦查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?

  补充侦查时,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

  申请当然是可以的,因为法律并没有限定申请取保候审的时机。理论上说,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,包括在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办案期间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。

  取保候审的条件

  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
  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
  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
  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
  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

  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

 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:

  (一)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;

  (二)住址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,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;

  (三)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;

  (四)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;

  (五)不得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。

         

  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,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:

  (一)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;

  (二)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;

  (三)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;

  (四)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、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。

  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后果

 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,已交纳保证金的,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,并且区别情形,责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具结悔过,重新交纳保证金、提出保证人,或者监视居住、予以逮捕。

 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,需要予以逮捕的,可以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先行拘留。

  以上就是对这个问题的相关解释,我想读者朋友们对这方面有了更好的了解。希望读者朋友们明确相关法律术语,扩充自己的法律知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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