聂昭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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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衅滋事罪有哪些主要的表现形式

来源:台州看守所律师会见 网址:http://www.zxlawer.com/ 时间:2021-12-29 10:12:26

  生活中,总有一些人不做自己想做的事,只是时时刻刻制造麻烦,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。本人系国家明确规定的犯罪之一,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,可能被公安机关逮捕,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。

  寻衅滋事罪有哪些主要的表现形式

  寻衅滋事罪,是指肆意挑衅,随意殴打、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。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:

  1、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

  殴打,是指对他人行使有形力,造成他人身体痛苦的行为。换言之,殴打相当于国外刑法中的狭义的暴行。亦即,殴打应是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。

  2、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

  对于追逐、拦截、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、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,使用凶器追逐、拦截他人的,多次追逐、拦截、辱骂他人的,追逐、拦截残疾人、儿童等弱势群体的,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。

  3、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
  强拿硬要,是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,既可以表现为夺取财物,也可以表现为迫使他人交付财物。对其中的财物宜作广义解释,即包括财产性利益。

  4、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

  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,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。公共场所的性质、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、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、起哄闹事的时间、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,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。

  因此,有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,寻衅滋事罪是一方的犯罪,公安机关只处罚寻衅滋事的当事人,不会处罚被害人的。因此,寻衅滋事罪并不是双方都要抓起来的。

       

  

  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 【寻衅滋事罪】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
  (一)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  (二)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  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
  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

 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

  以上就是有关寻衅滋事罪有哪些主要的表现形式的法律知识,如果大家还有法律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找我们网站律师帮忙解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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